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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訊息

微電車需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!
發布日期:113-11-21
發布單位:行政處   類別:轉知訊息

微型電動二輪車已自111年11月30日起法規修正納管,而2年的寬限期將要屆期,依此推算需於113年11月29日完成掛牌手續,若未申辦強行上路將處新臺幣1,200元以上3,600元以下罰鍰,並禁止行駛、移置保管車輛。

另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也已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需投保強制險,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亦提醒,若強制險期到期超未再續保且超過6個月,得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51條之1規定,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喔!

詳情請洽: https://168.motc.gov.tw/theme/ebike/post/2411111632812

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導影片 (中文版) https://168.motc.gov.tw/theme/ebike

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導影片 (英文版)  When driving a mini electric two-wheel vehicle drive safely and always with due care and attention       https://168.motc.gov.tw/en/theme/video/post/2211251451344

資料來源:交通部公路局
資料來源網址:https://k.yam.com/JiVI6

瀏覽人次:41 人    更新日期:113-11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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